9月2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证券公司资源配置有着“指挥棒”的作用。与现行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相比,《规定》主要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开展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行了完善,对优质证券公司的风控指标适当予以优化,即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差异化充实可用稳定资金。
具体来看,本次各项风控指标维持了原有的基本框架,4个核心风控指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的监管标准和预警标准没有变化。主要变化是风控指标的分子分母细分项目和计算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进行了局部调整。
一是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作用。
二是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是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公募REITs等新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夯实风控基础。
四是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
此外,修订后的《规定》优化分类计量,引导主动加强风险管理。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差异化充实可用稳定资金,为证券公司适应新的分类评价结果设置过渡期,引导证券公司主动加强风险管理,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规定》还强化资本约束,加强重点业务风险防范。完善证券公司投资单一产品的穿透要求,按照单一或穿透孰严计量风险资本准备。对场外衍生品等适当提高计量标准,加强对私募非标资管、托管等业务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维护市场稳健运行。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意在支持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拓展资本空间,预计将释放近千亿元资金,促进有效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力度,高评级券商将获益更明显。
以风险覆盖率方面的调整来看,该修订将连续三年A类AA级以上(含)券商(以下简称“连续三年AA级”)的风险资本准备折算系数由0.5降至0.4,连续三年A类(以下简称“连续三年A类”)则下调为0.6,并允许连续三年AA级的“白名单”券商申请试点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其他的A类券商该系数则为0.8,B类为0.9,C类为基准1,D类该系数则为2。资本杠杆率方面同样对于优质头部券商适度放松,其中连续三年AA级、A类券商的表内外资产总额系数分别下修为0.7、0.9,其余均为1。
根据2023年分类评价结果,目前106家券商A、B、C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50%、40%、10%,具体分别为53家、42家、11家,其中AA级14家,如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等头部则连续多年保持AA级。
“这一规则的发布是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南开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具体而言,这是风险管理的强化;通过优化和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行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这也是价值投资的引导;通过调整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推动证券公司更加注重长期价值投资,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这还是实体经济支持的强化,鼓励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和居民财富管理。”
田利辉表示,“此外,这次规则体现了分类监管的理念,优化了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新规推动创新与风险的平衡,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设置了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新规通过过渡期的设置,推动实施的平稳,减少对市场和行业的冲击。而且,通过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新规加强了监管力度,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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